“疫情期间依旧不减执行力度,你们辛苦了!”4月26日,申请执行人郭某拿到23万元执行款后激动地对邯郸市丛台区法院法官说。
郭某申请执行的是一起合同纠纷案件,丛台区法院判决被执行人赵某偿还申请执行人173200元及利息、违约金。今年1月,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,执行第四团队团队长苏延华立即着手办理此案。春节期间,全国突发新冠疫情,全院干警投入到社区防疫的工作中,但苏延华在坚守防疫岗位的同时,并没有放松对案件的执行。考虑到防疫工作的严峻性,为更好地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,他灵活运用“隔空”办案的方式,利用“总对总”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控,并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,一边安抚申请执行人,一边对被执行人释法析理,督促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。但被执行人几次拒接法院电话通知,未按执行通知书主动履行。
面对申请执行人的焦急等待和被执行人的有意拖延,丛台区法院决定给被执行人赵某下“限期”,告知以三日为限,如再不见“真金白银”,便立即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。当得知自己即将成为失信被执行人、沦为人人过街喊打的“老赖”后,被执行人赵某终于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,表示必会尽快偿还债务。终于,4月26日,在法院的主持下,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,被执行人当场付清23余万元执行款,该案圆满执结。
疫情期间,丛台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,加大执行力度,灵活转变执行策略,综合运用多种执行措施,在保障当事人防疫安全的前提下,全力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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